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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浙江省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及岗位名称1、单位:象山县质量技术监

浙江省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岗位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象山户籍;

3、适合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619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机械、机电一体化相关专业;

5、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工资待遇

1、月工资为2000元;

2、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619(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东谷路117号,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306办公室,联系人:蔡海燕、宋晔,联系电话:0574-6576910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二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相结合的办法。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根据总成绩(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招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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