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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用中心2014年4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浙江省信用中心2014年4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浙江省信用中心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

浙江省信用中心2014年4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信用中心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信用研究岗位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2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经济学类专业,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学历学位的审查延后至报道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2日。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至4月24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可于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4年5月17日(全天),杭州市内。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全主观题)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客观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信用浙江网(www.zjcredit.gov.cn);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zjdpc.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87055502、87056819

浙江省信用中心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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