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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公开招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嘉兴港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港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嘉兴港区管辖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单位坐落于素有"江浙门户"、"海口重镇"之称的乍浦滨海新城,区位条件优越。多年来坚持"依法征收、阳光征收、文明征收、和谐征收",为嘉兴港区的有机更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人数

建筑管理

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2013年11月1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网上报名:2013年11月12日--11月24日期间,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angqurl@163.com,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于2013年11月24日(周日)9:00-13:00参加"2013年浙江嘉兴--武汉人才交流洽谈会"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光谷体育馆(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5)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由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面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核人选。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嘉兴港区网站(http://www.zhap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调查核实,决定聘用或不予聘用。公示后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港区网站(http://www.zhapu.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联系人:钮先生\陆女士;联系电话:0573-85583302

监督电话:0573-85583305,82228947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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