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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丰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9月招聘信息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大丰市环境保护局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分局、大丰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大丰市环境监测站隶属于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分局、大丰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大丰市环境监测站隶属于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大丰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4名、大丰市环境保护局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2名、大丰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6、具体专业要求:
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经费来源学历专业人数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全额拨款本科及以上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1
全额拨款本科及以上环境监察、环境工程、环境污染与治理3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分局全额拨款本科及以上环境工程、环境污染与治理、环境监察1
全额拨款本科及以上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精细化工1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本科及以上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化工1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2012年9月14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原市人事局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名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6、考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按笔试分数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515-83513342。 六、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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