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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2013年7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负责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监管,全省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开发整理技术规范建议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技术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岗位3,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者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各项具体要求: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研究生学历,土地资源管理或地理信息系统、土壤学、地球化学专业;

  (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上述要求中,应聘者的职称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到专用邮箱zhejiangtdzl@163.com,附报名表(见附表)。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否则按比例减少本次招聘人数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后,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与政策性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网上公布考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前3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网站(http://tdzl.zjdlr.gov.cn/)。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77356

  联系人:高女士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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