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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全市(含五县二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5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全市(含五县二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5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二、选聘计划 选聘计划、岗位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与资格 1、公益一类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专业条件。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嘉兴市(含五县二区)户籍(以2013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日。 2、报名地点:嘉兴市友谊街526号三楼,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83677751。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2张、事业在编在职人员证明。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选聘岗位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以主观开放题形式,考察考生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分80%。 面试结束后,每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足3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分局牵头,会同区监察室、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业务水平、岗位匹配度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分20%。考核组综合考试、考核情况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四)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后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frl.com)上公布,考生可及时在网上查询。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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