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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房管处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房管处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城市建设和房管工
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房管处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城市建设和房管工作,保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未受党、团纪或行政处分。 2、应聘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表一。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27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淳安县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大 街106号房管大楼四楼)。联系电话64813640。 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原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如实填报附表二,同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2、面试、考察、体检: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组织体检。面试、体检及考察由淳安县房地产管理处组织实施。 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房地产管理处单位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劳务派遣的用工性质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相关岗位任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 附: 表一:岗位表 表二 :报名表 表三: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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