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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承担为我市信息化公共平台、重大项目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评估、咨询、认证及开展信息化咨询、培训、论坛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技术推广高级工程师

1

负责各类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沟通问题;制定、组织、实施员工技术培训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省内户籍

具有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职称不作要求)、45周岁及以下。

注:学历(学位)、职称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930;

2、报名办法:报名者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nb.lss.gov.cn)、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http://www.nbeic.gov.cn)、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表发送邮件至nbisc0574@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131008日-20131010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负责,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协助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由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向其说明理由。

4、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31011日-20131014日,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查询初审结果。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由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人事干部电话通知,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13358许老师

0574-87911586马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409

附件: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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