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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基本条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基本要求(见附件)。

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在招聘考试范围。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925926(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行政大楼主楼502号办公室(金华市光南路836号,510路、28路、529路公交车到金东区政府站下车)。

3、报名方式: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名,其中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职位还需要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证明可在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下载);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二份(表格从金东区人才网下载),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二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当场缴纳报名费40元。

报考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3924(含)。

(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占总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1019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2013101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行政大楼主楼502号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2013119,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后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根据考核情况由区事业单位招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各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各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考察不合格的,在本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日,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双方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176785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人才网(网址:http://www.jdqrc.com)或金华人才网(网址:www.jhrcsc.com)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82181336),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2、金华市金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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