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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公证处2013年6月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淳安县公证处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公证辅助人员1名,主要外出协助公证员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及办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
淳安县公证处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公证辅助人员1名,主要外出协助公证员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及办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类公证。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 3、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限法律专业;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5、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1、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面试,最终按总成绩排名。 3、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需要,在条件相近的情形下,将优先录取男生。 四、管理和待遇 被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本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如今后续聘,则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受聘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组成,本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负责),食宿自理。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上午8:-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淳安县公证处(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10楼)。 报名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各一份(A4纸),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陈女士(6482083013968116163政府网616163)、陈先生(6482083013456788098政府网663098) 淳安县公证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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