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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情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情调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东辅楼信访局206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2013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招考专业的审查按《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5、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开考。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东辅楼信访局206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和《基本素质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部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体检、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七、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市户籍包括温州市各县(市、区)。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截止到2013年9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党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6055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温州市龙湾区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相关附件下载】 温州市龙湾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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