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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浙江省食品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能:承担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的评价检验、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委托检验、进口检验、仲裁检验以及质量标准的起草、复核和修订等工作。   (二)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是全国十家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之一。主要职能:承担国家和浙江省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验、产品注册检验、进口产品注册检验,检验方法研究和检验机构仪器的研制、医疗器械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浙江省药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能:承担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和全省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15个岗位共1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9:00-6月26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单位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报考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岗位:88121996@qq.com   报考省医疗器械检验院岗位:shmtqwy@163.com或lili_sugar@sina.com   报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岗位:zhejiang@adr.gov.cn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取得:笔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发布笔试通知。同时,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组织,时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免笔试人员不占人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各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相关招聘单位安排人员递补,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zjfd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4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0571-86405513 (陆老师)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0571-87048871转353(邱老师)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0571-81061211、81061212(王老师、李老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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