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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浙江省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浙江省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开展全省民生民意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调查管理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浙江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2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类或统计学、数学专业;   5、具有2年以上统计从业经历;   6、中共党员。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符合其他条件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并应于2013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tjrsc @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6人,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12月底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证明从业经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统计调查业务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 www.zj.stats.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统计局(人事处):0571-870509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2930    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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