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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1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拥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1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户籍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 12 月 14 日-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认真填写《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对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12年12月5日。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 12月 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考试主要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合并一张卷,满分为150分。
  4、报考龙湾区文化馆的,考试采用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龙湾区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的,考试采用笔试与模拟教学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这两个单位的人员统一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模拟教学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模拟教学测试)与笔试成绩各为15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模拟教学测试)以60%,笔试成绩以40%,计入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模拟教学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六、确定入围人员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写作》部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2、同一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80分。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截止到2012年12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龙湾区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6698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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