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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地税)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杭州市财税信息中心、杭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杭州财税会计学校为杭州市财政(地税)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
杭州市财税信息中心、杭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杭州财税会计学校为杭州市财政(地税)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单位招聘 岗位招聘人数基本条件年龄要求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杭州市财税信息中心数据库管理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或方向;精通JAVA、DELPHI软件开发,熟悉ORACLE数据库开发和管理
网络管理1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熟悉各类操作系统,掌握计算机网络专业基本知识,对TCP/IP等协议有较深了解,掌握网络设备、服务器的安全构架及环境搭建,具有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构架分析经验
杭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会计服务3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杭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财政预算 管理3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审计学专业
杭州财税会计学校会计教师1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适应会计类课程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英语教师1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持教师资格证(中职或高中及以上);适应英语课程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法律教师1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适应经济法相关课程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文秘兼安全保卫1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有较强文字写作功底及良好沟通协调能力,承担文秘和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双重工作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12月7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清江花园宾馆(清江路188号)。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71-87715174,曹老师,钟老师。   4、报名要求:报名者持填写好的《杭州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5、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除会计教师、英语教师、法律教师三个教师岗位外)包括笔试、面试2个环节,笔试、面试的成绩权重比例为50%︰50%;教师岗位考试包括笔试、试讲、面试3个环节,笔试、试讲、面试的成绩权重比例为40%︰30%︰30%。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试讲和面试对象,其他岗位不设试讲环节,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以1︰5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1:5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和面试)对象。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和面试)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报名者考试总成绩(教师岗位按报名者笔试、试讲及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杭州市财政局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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