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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根据《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2〕6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2〕6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法守纪、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本次录用人员须从事野外、高空和夜间监测作业)。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专业要求: 5.1本科:化学 、应用化学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与制药专业。 5.2研究生: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办公系统软件及网络运用技术。 8、具有长兴县范围内常住户口(截至2012年10月8日)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高中毕业证书或迁出时的户口证明);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 1.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9 日(星期五)8:30-16:30。 1. 2报名地点: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综合科(长兴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楼11楼) 1.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录用程序 。 1.1考试:考试采取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1.1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核内容为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要求的基本操作技能。实际操作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面试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按实际操作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3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0.6+面试成绩×0.4,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并列,则以实际操作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2 体检、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1.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报道后7日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局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 单位地址:长兴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楼11楼。 咨询电话: 6050902 附件1:《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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