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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经区人事部门同意,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监管场所狱医。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事部门同意,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监管场所狱医。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2、温州市户籍; 3、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范围为内科、外科、中医科、全科); 4、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 报名地点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瓯海区府大院内)。 (三)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下载《2012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如实填写并在声明栏中签名。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后接受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经资格审查后,进行现场缴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考务费为4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缴费确认后,领取《领准考证凭证》,考生凭《领准考证凭证》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三、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二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体检、面试、考核和聘用。 (三)笔试成绩将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入围面试对象的应聘人员进行。 若发现报名者在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入围体检、考核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登陆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查询,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经考核不宜聘用或自动放弃的,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参照201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以及《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公布。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88588018、8858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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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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