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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招聘14名局文职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招聘14名局文职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4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1982年1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招聘14名局文职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4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 职位招聘指标性别学历专业招聘对象
岗位1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鄞州生源或现户籍在鄞州
岗位2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鄞州生源或现户籍在鄞州
岗位3 (播音主持)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不限;身高165公分及以上,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电视(电台)播音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作品实例),形象气质佳。
岗位4 (电视编导)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学、传播学、新闻学户籍不限;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电视记者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独立的视频、照片拍摄和编辑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作品实例)。
岗位5 (软件开发)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计算数学及应用软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及科学、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户籍不限;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软件开发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且开发的软件在相关行业成功应用(需书面提供实际开发的软件案例)。
5、户籍以报名第一天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716室(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也可到报名处领取)填写报名表(附件),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岗位1、岗位2、岗位3、岗位4: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百分制。 岗位5: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百分制。 笔试时间初定4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栏和鄞州公安信息网查询。岗位1、岗位2、岗位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岗位3(播音主持)、岗位4(电视编导)职位全部人员还需在面试前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40%加技能测试3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会同鄞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岗位3(播音主持)、岗位4(电视编导)职位按笔试成绩40%加技能测试30%加面试成绩的3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岗位1则加试一门计算机考试(参照民警计算机达标考试),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岗位3(播音主持)、岗位4(电视编导)职位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计算机考试(参照民警计算机达标考试);岗位5则加试一门计算机实际技能考试。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三、待遇 岗位1、岗位2职位年薪4万元左右,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岗位3、岗位4、岗位5等职位年薪面议,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8155129(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监督电话: 87406572(区人力社保局),96178。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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