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嘉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经研究,决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上半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5名,其中:市属108名、南湖区25名、秀洲区47名、平湖市43名、海盐县56名、海宁市46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市、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于3月15日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报考县(市、区)的也可以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南湖区:嘉兴人才在线(www.jxrczx.com); 秀洲区: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海盐县: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 海宁市: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指嘉兴市五县市两区户籍,以2012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嘉兴市属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4月1日至1994年4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中所列的(3)、(4)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县(市、区)各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详见当地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9:00-4月9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4月9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日9:00-4月11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80元。规定时间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考具有硕士及以上或高级职称的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4月19日-4月21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4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各县(市、区)报名形式和要求详见当地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2天,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市属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浙江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各地公告)。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具有硕士及以上或高级职称的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社保(人事)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详见各地公告) (五)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统一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2年4月1日-4月9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截止2012年4月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4月1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传真号码:0573-82228947),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各地计划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市属事业单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市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查询。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在公布的各地网站查询。 7、市、县(市、区)人力社保(人事)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区号为0573): 嘉兴市 82228947; 南湖区 82838339; 秀洲区82721930; 平湖市 85060570; 海盐县86110175; 海宁市 87289038。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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