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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房产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系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从事各类房产登记及其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招聘 岗位岗位 类别人数岗位 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受理管理1负责受 理初审 工作专业:不限;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面向 全省具有《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试通过文件);年龄35周岁以下。
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信息 管理专技1计算机 信息管 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面向 全国具有2年以上软件项目开发工作经历,有软件开发成功案例; 年龄30周岁以下。
备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全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试由建设部委托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2日至3月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805室;电话:0574-87309471; 电子邮箱:yuanhong7602@126.com; 联系人:袁老师 3、报名办法 下载并填好《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政工科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把以上内容发至上面公布邮箱。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中心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应聘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4月5日前在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www.cnnbfdc.com)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www.cnnbfdc.com)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www.cnnbfdc.com)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以电话通知方式。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08276 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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