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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浙江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浙江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研究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报名必需条件: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2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全日制(学制2.5-3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需于2012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社会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专业。

  优选条件(按顺序确定):

  (一)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能参加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

  (二)博士研究生;

  (三)曾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国家二级以上期刊发表丰富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身份优先);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研究方向相一致或相近的科研实践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单位曾于2010年在杭州发布招聘公告实施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因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不足最低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作为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浙江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洽谈会组成部分,主要在活动现场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1年浙江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洽谈会将于2011年11月12日在北京西郊友谊宾馆举行。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将于当日上午9:00至下午2:00在活动现场本单位摊位接受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并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证明科研实践经历和能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组织考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截止后,如符合报名必需条件的人数低于该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如超过该比例,将结合优选条件标准,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选择最优人选参加考试,并通过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于报名截止后在友谊宾馆内进行。

  对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将审验全部报名材料原件。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每位应聘者用时不超过15分钟,结合个人专业背景简要陈述对招聘岗位的认知、工作设想和职业规划,同时就考官组提问进行答辩。面试考查主要要素包括学术素养和潜质、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

  面试后,考官组将根据应聘者现场表现情况确定3名入围人选(不分顺序)和3名候补人选(按顺序),并于当日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考核

  入围人选首先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初步考核工作于面试后即启动。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招聘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将在其他已考核人选、候补人选中按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体检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或在招聘活动现场向招聘单位提出,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2楼(邮编:310005)

  联系电话:0571-88395138(应先生)

  监督电话:0571-87057086(驻人力社保厅纪检组)、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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