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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因审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法庭记录有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1.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
因审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法庭记录有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丽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9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3年9月30日至197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任职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于2011年10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括苍路123号,联系电话0578-2264133,2264167)。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实行百分制。听打测试占35%,看打测试占15%,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汇总计算总成绩。

1.听打测试:听打满80字/分(拟现场播放材料,包括标点)得10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打1个字加1分;每错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后计算)扣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5分。

2.看打测试:看打满80字/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打满3个字加1分;每错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后计算)扣1分。本项最高分为15分。

正确率=已打对的字数÷实打总字数。

3.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前三项折合成绩(听打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听打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莲都区人民法院具体实施。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不同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莲都区人民法院、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人民法院0578-2264133 2264167

监督电话:0578-2271516

附: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表1: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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