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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6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浙江省第一测绘院、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6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浙江省第一测绘院、浙江省第二测绘院、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浙江省测绘资料档案馆、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浙江分院(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均为公益一类(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工作地点均在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43人。

  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测绘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按目前从事工作岗位对应的专业报考(报名时附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头承担。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r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测绘网(http://www.zjch.gov.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浙江测绘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1月20日。应聘人员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各招聘单位邮箱。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11月23日在浙江测绘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

  省第二测绘院无人机操控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其余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我局将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省第二测绘院无人机操控岗位考试不安排笔试,以专业技能考试替代。

  1、笔试

  笔试预计于11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笔试时间为2小时。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安排将在指定网站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1)测绘与地理信息岗位:测绘基本知识,包括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GIS、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常识;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2)人事、劳资管理岗位:主要是人事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

  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安排并电话告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测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测绘类专业面试包含专业技术测试(上机操作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3、确定入围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其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政治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符合招聘条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者,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一般由招聘单位在对拟聘用人员考核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83号

  咨询电话:0571-88824925(政治处)

  监督电话:0571-88051573(监察室)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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