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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8年,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8年,系省环保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2011年4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加挂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牌子,实行以地方为主的省部双重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国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导、标准制定、重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工作,承担浙江省辐射质量监测、评价以及伴有电离、电磁等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3个岗位5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4-10级,其中专业4级最多只招聘1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相关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人数

户籍

专业

工作经历

核物理测量

2

不限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

具有5年以上实际相关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除外)

放射化学分析

1

放射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

辐射环境评价

2

核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

  此外,应聘者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www.zjepb.gov.cn,"公示公告"栏目)

  其中,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法递交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人事科(联系方式见后)。

  报名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不退回。

  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和考试具体安排,并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发布考试预告。

  组织考试人数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拟定于2011年11月底前举行。

  考试采取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业务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后,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实际工作经历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环保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860830

  传真:0571-28869200

  电子邮箱:rsk-zp@rmtc.org.cn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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