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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慈城镇卫星城市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拟面向社会集中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1名。 二、各岗位招聘指标及条件 基本条件:要求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
为慈城镇卫星城市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拟面向社会集中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1名。 二、各岗位招聘指标及条件 基本条件:要求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具体条件(对于属于"985"、"211"工程重点高校的"一本"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可报考专业对口的相近岗位,除年龄要求外,其他要求不作限制。): (一)农业经济管理岗位1名 1、农业经济管理、审计学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2年以上农业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农村财务工作; 3、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审计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会计岗位1名 1、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金融、财政等相关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会计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有5年以上会计实际工作经历; 4、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男性。 (三)统计岗位1名 1、统计、经济管理、财政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统计专业或会计专业中级技术以上职称; 3、有1年以上统计实际工作经历; 4、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经济管理岗位1名 1、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英语6级以上; 3、2年以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综合岗位1名 1、法律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男性。 (六)社会管理岗位1名 1、法律或行政管理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土地管理岗位1名 1、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宁波户籍; 3、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男性。 (八)环境管理岗位1名 1、环保等相关专业,"一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男性。 (九)水利工程管理岗位1名 1、水利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3、具有水利工程管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 (十)建筑施工管理岗位2名 1、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程师以上职称;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建筑施工管理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5、男性。 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1年 6月28日-29日8:30-17: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报名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60分以下淘汰。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的1:1比例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它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江北区人事局、慈城镇人民政府商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慈城镇党员服务中心(电话: 87591342)。监督电话:区纪委 87668154 3、本简章由慈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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