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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是经市政府批准,于2003年4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6477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经市政府授权批准范围内的海州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目前承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是经市政府批准,于2003年4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6477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经市政府授权批准范围内的海州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目前承担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任务。因工作需要,海发集团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yghrss.gov.cn)、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zhou.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表》可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邮寄、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海州区建设银行七楼705室(海州区新建西路25号)。
(二) 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7日至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星期六不休息。
(三)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填写好《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应预先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者提供,且只须在体检前出具即可)、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家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超过1:5,直接参加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5以上的,参加本岗位笔试。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带入专家组考核。
(四)专家组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家组考核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数确定参加专家组考核人选。专家组考核由海发集团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试人员专业技能进行考核。
(五)其他
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和专家组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专家组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不能按要求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海发集团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内部薪酬规定标准执行。
(五)录用人员为公司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438967、85434989
监督电话:0518-85454019

附件:
1、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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