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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报经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同意,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岗位一,财会专业1名。 1、拥护中国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报经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同意,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岗位一,财会专业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3、具有温州市区户籍(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 4、报考专业:财会专业。 5、具有一年及以上的会计从业经历。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二)岗位二,城建专业4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3、具有温州市户籍。 4、报考专业:城建专业。 5、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城建从业经历。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20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二)报名地点: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龙湾区政府大楼西裙二楼B212室),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关证明; 3、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6、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B212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申论》一门,满分为150分。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申论》、《综合基础知识》部分的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3天前确认放弃资格和考察放弃资格的,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六、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龙湾网(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8206 附件: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下载附件: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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