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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根据我县人才战略发展规划和人才建设目标,2011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116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根据我县人才战略发展规划和人才建设目标,2011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116名(计划附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条件

"211工程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紧缺专业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7月31日。报名者填写《苍南县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报名资格审查。

2、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主要考核招聘对象岗位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以及文字、语言、思维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

3、聘用:经面试考察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要的,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报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在苍工作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离本县手续。

三、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监督。

咨询电话:0577--68881517 cnxrsj@126.com

苍南县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苍南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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