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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粮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宁波市粮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事业编招聘网(www.shiyebian12306.com)快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粮

宁波市粮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www.shiyebian12306.com)快讯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粮食局下属单位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是宁波市粮食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宁波市区。主要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招聘专业及招聘其他资格条件
      
单位岗位类别职责学历(学位)要求范围
宁波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基建工程管理专技1军粮供应站基建工程管理本科阶段专业为: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研究生阶段专业为: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建筑学(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面向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全国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8日;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henxd2323@126.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74-87312571。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4月25 日前在宁波市粮食局网站(http://lsj.ningbo.gov.cn/)上公示,同时公告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根据宁波市粮食局网站公示明确的时间)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等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本次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粮食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粮食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1257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12627

附件: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粮食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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