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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6年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浙江省2016年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立法研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

浙江省2016年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立法研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主要由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职能:负责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中国.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厅自动化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地方立法研究等相关工作;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立法研究工作人员3名(管理岗位),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

2、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其中本科为法学专业或者研究生取得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法学硕士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专业)。

3、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

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9:00-5月8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8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6日9:00-5月8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如果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一般在面试前一周)、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识、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人大门户网站(www.zjrd.gov.cn);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网站(www.zjhrss.com.cn);

3、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招聘过程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0571-8705793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57974。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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