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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浙江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决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于2013年3月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2013年12月经批准增挂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牌子,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工作职责:综合推进和协调全市政府服务企业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研究全市工业发展重大问题。

  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承担为我市信息化公共平台、重大项目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评估、咨询、认证及开展信息化咨询、培训、论坛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对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业管理

  专业技术

  1

  企业服务

大学本科阶段为工学、数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为财政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运筹学与控制论、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浙江省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信息化服务

  专业技术

  1

  信息化服务

研究生阶段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其中对本科阶段为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研究生阶段可放宽为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浙江省

  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备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或宁波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岗位+姓名"。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发送至nbzxqf@163.com。宁波市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发送至nbxxhfw@163.com,要求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等材料的扫描件。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之后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各招聘单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经信委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和联系人: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95号市行政中心8号楼191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9183416,联系人:应老师。

  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创苑路750号宁波市软件园B座3楼,咨询电话:0574-87911586,联系人:林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467。

  附件:

1.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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