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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江苏人事网快讯:2016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已经全面启动,根据《2016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内容,考试
江苏人事网快讯:2016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已经全面启动,根据《2016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内容,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9:00-16:00,,招考总人数25名。江苏人事网为广大考生全面解读招聘基本条件,详见《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苏州市区户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6年8月20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即起算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男性,身高168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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