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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2016年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开展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本科)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林〔2016〕54号)精神,2016年缙云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开展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本科)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林〔2016〕54号)精神,2016年缙云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6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为基层林业事业服务,并与缙云县林业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缙云县户籍的学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意见,该专业岗位野外作业,适合男生报考)。 二、招生计划和承办院校 2016年计划定向招收林学(林业技术)专业本科学生3人,学制四年,由浙江农林大学(2年)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年)联合承办。 三、招录与招聘 1、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录取。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缙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名单,浙江农林大学将考生名单发至缙云县林业局,同时将名单抄送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市林业局各一份。 3、缙云县林业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高考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在本县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缙云县林业局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同时将名单抄送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市林业局各一份。 4、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缙云县林业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林学(林业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本科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就业协议回缙云县基层林业技术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缙云县林业局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基层林技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 本公告由缙云县林业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缙云县林业局咨询电话:3016705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3217520 缙云县林业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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