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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地处长三角地区,邻近上海、杭州、苏州,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一所享有盛誉的百十年名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十八所重点中学,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地处长三角地区,邻近上海、杭州、苏州,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一所享有盛誉的百十年名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十八所重点中学,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首批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现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数学在职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高中数学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强、教学业绩佳,身体健康。 2、浙江省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4)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8日-7月15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属公办学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lanxing12345@qq.com进行初审,联系电话:0573-82822057。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对报名人员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黏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证明材料; (7)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员,则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①选聘岗位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超过1:5(含5人)。 ②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 ③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④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 (2)选聘岗位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5时进行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为免笔试人员和按笔试成绩确定人员。 (2)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学校考核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数1:2确定进入学校考核人选。 3、学校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等。 (2)学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30%。 (3)根据选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取消资格。选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实施。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2822057 监督电话:0573-82097050(驻教育局纪检组)、82228947 附件:嘉兴市属公办学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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