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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1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5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机构
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承担全省建筑行业及省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日后出生)。 具有以下专长的人员优先考虑:(1)取得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2)有3年以上信息化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的。 应聘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8月3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27日-8月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8月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本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4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取消本次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8月17日-8月19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8月20日(全天),杭州市内。   笔试内容:《综合应用能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能力》(侧重软件工程及项目管理)。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9月上旬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以及分析研究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者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zjjs.com.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考"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71-87055132(人教处),87052803(省纪委驻省建设厅纪检组);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大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71-85115369、8705281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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