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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对象公示(一)

发表于:2024-05-0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7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及《2016年上半年莲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精神,经笔试、
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及《2016年上半年莲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徐媛媛等10位同志为事业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所学专业

学历

毕业学校

考察结果

1

徐媛媛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丽水市卫生学校

合格

2

徐慧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丽水市职工中等卫生学校

合格

3

李建美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丽水卫生学校

合格

4

史林花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丽水市卫生学校

合格

5

梅慧婷

乡镇卫生院

护理学

护理专业

专科

丽水学院

合格

6

丁静露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专科

丽水学院

合格

7

余雯

乡镇卫生院

护理学

护理专业

专科

丽水学院

合格

8

叶永丽

莲都区人民医院

助产士

护理专业

本科

温州医学院

合格

9

林灿

乡镇卫生院

药剂

药学专业

本科

嘉兴学院

合格

10

富巧燕

莲都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B超诊断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

温州医科大学

合格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29日起到2016年9月5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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