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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宁波市城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第十八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管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
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第十八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管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排水行业管理工作。 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是市城管局所属行政监督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监督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它资格

条件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

软件开发

专技

1

软件开发、编程

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

照明管理

专技

1

照明项目管理、研发

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宁波市园林管理局

养护

管理

专技

1

养护管理、考核

园林植物与应用二级学科、

植物保护一级学科;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科研项目研发

专技

1

科研项目研发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二级学科(栽培与育种方向);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有3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科研项目研发

专技

1

科研项目研发

生态学二级学科(景观生态与土地持续利用方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面向全国

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

监督员

专技

1

市政工程监督

道路与铁道工程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40周岁以下。

监督员

专技

1

轨道交通工程监督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二级学科专业、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方向)二级学科专业、电气工程二级学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研究方向,以主修课程为主要参照依据);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监督员

专技

1

轨道交通工程监督

桥梁与隧道工程二级学科专业、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二级学科专业、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专业(桥梁与隧道工程研究方向,以主修课程为主要参照依据);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40周岁以下;

监督员

专技

1

市政工程监督

结构工程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40周岁以下;

注: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9时至14时;报名地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2、报名办法:报考者应填写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成绩单报名)、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到招聘单位高洽会摊位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试题将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成绩单报名)、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管网(www.nbcg.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城管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城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892738、87178504。 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智慧城管中心,联系人:姜敏,联系电话:87175505,地址:甬港南路180号。 2.宁波市市政管理处,联系人:金晶波,联系电话:87191142,地址:解放南路208号12楼。 3.园林管理局,联系人:薛巧红,联系电话:87362072,地址:海曙区公园路188号。 4.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联系人:李霄冰,联系电话:87171400,单位地址:海曙区长安巷30号。 附件: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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