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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工业大学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南京工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依托人才发展孵化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南京工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依托人才发展孵化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计算机应用能力; 4.应届生须在2017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具有海外教育背景者优先; 6.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见下表)。
序号岗位名称具体要求招聘人数
1学报编辑部专技岗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能源、土木、控制相关专业1
2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专技岗博士研究生学历;分析化学专业;熟练使用ICPP-MS、GC-MS、HPLC、HPLC-MS/MS、GC、电化学工作站等大型仪器,能妥善处理仪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常见故障者优先1
3食品与轻工学院专技岗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生物、轻化工程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生物高分子、生物催化等1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技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专业,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或教学科研经历者优先2
5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专技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化学工程(反应过程)、计算机应用或自动控制(物联网)和分析化学等专业方向1
6经济与管理学院专技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理工科专业背景,有带理工科实验课经验,有实验课程安排经验,有实验设备、电脑软件、硬件、网络运营、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办公设备维护等工作经验者优先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网络报名邮箱:hr@njtech.edu.cn(邮件主题和报名表WORD文件名均须设置为:姓名+年龄+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只需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其他材料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名结束后,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具体名单于2017年1月11日前在学校人才资源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时,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现场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3)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三项)。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考察,并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58139291 联系人:丁老师、崔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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