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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酒泉公路管理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根据省人社厅《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十期)》和《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第十期)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公告》规定,
根据省人社厅《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十期)》和《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第十期)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公告》规定,我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11月23日(星期三)至11月25日(星期五)在酒泉公路管理局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招聘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备注
10030502潘芳116206135002
缪卓男116206218429
杨媛媛116206212326
张霞116206224719
王志青116206217007
马靖茹116206125113

二、资格复审地点:

甘肃省酒泉公路管理局人事劳资科(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44号,酒泉西关汽车站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 (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五)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本人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六)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于1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未按期完成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白晓霞、卢进林联系电话:0937-2650150 甘肃省酒泉公路管理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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