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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22号)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内第一所以旅游与健康命名的高职院校。学院以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办学方向,坚持走开放式产业化特色办学之路,积极探索产教结合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合作办学机制,全面培养海洋旅游和健康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努力打造成为全国旅游与健康管理服务两大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培训基地,着力建设一所"以产促教、以教促业、产教研一体"的现代创业型高职学院。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网站(www.zsthc.com)。 其中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四)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4); (五)户籍不限。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4: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体育教师岗位需提供研究生阶段各学科成绩单。 4.本科及以上学习阶段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等。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 (见附件2)和《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slyjk@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四)资格复审 考试前,报考人员需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各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其中面试、面试(含说课)形式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教师必备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面试(含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 护理实验实训员岗位须先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含说课)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健康管理专业带头人岗位成绩直接由面试决定,护理医学教师岗位成绩直接由面试(含说课)决定。体育教师、护理实验实训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两门考试成绩各占50%合成,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说课)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660167,监督电话:0580-3661642。 附件1:2016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 附件3: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书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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