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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委派财务总监人选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投资控股型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金1.33亿元,下属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椒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商贸核心区建设开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投资控股型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金1.33亿元,下属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椒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商贸核心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集团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城市建设、社会事业、水利、旅游等领域。为加强下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工作,计划对外公开招聘委派财务总监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委派财务总监人选。   二、招聘人数   6名。(其中2名面向具有会计、审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招聘。具体职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岗位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2、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全面的企业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企业投融资相关知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3、具有较强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审计、财政、金融等相关专业(详见附件3:相关专业目录),并具有会计或审计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企事业单位会计或审计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或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需满4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具有会计、审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以上的,专业与学历不限。   5、身体健康,男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联系电话:0576-88835098 0576-88836778   2、报名地址:椒江区中山东路338号5楼(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委派财务总监人选报名表》(见附件2,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的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由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者方可参与招聘考试。   五、招聘方式和录用办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按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人数。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其中笔试成绩中《岗位基础知识》占比为40%,《财会专业知识》占比60%。各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基础知识》和《财会专业知识》两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知识。笔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3日(星期四至星期五)9:00--11:30,14:30--16:30。领取地点:椒江区中山东路338号5楼(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天左右在相应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距面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报考具有会计、审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进行面试考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适应性和专业水平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拟定人选进行健康检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须提供单位任职证明。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纪守法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在报到前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报考人员自政审合格开始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委派财务总监人选的管理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委派财务总监人选直接受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由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派到下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委派财务总监人选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的,经考评,选聘为财务总监,实行聘用制,薪资从优;未选聘为财务总监的,经公司与聘用者协商同意后,可继续作为财务总监人选或由公司安排其他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七、相关事项说明   1、信息发布平台:   椒江人才网:http://www.jjrc.gov.cn/   椒江区国资公司:http://gzgs.jj.gov.cn/   2、年龄计算至2016年1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或当地人事机关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学历专业。指与该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5、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事先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8835098,0576-88836778。   附件 :1.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委派财务总监人选职位一览表   2.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委派财务总监人选报名表   3.相关专业目录   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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