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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单位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单位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是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直属相当正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社会治理相关理论及政策研究;承担社会治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经验推广、分析评价工作;推进社会治理相关平台建设,建立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的信息资源库、社会治理品牌库以及相关专家资源库等。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人数

招聘范围(户籍)

年龄

基本条件

学历 ( 学位 )

及专业条件

其他条件

研究

工作

专技十级及以下

2

浙江省户籍

35 岁以下(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1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 、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类专业。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 2017 年 3 月 31 日)。

宣传推广工作

专技十级及以下

1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开拓能力,较好的文字工作基础,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2 、中文、新闻、传播等文科类专业。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电子稿。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zsh@swb.hz.gov.cn,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3.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
  1.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按100分制计算,合格线各为6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于面试一天前告知招聘单位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当天未参加面试的,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3.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时需提供2寸免冠近照1张及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5.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将审核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递补人员。没有可递补人员,该岗位可以不录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联系人:周斯浩,电话:87017937。

  附件: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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