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华兰溪市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9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9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17年兰溪市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18至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3日至1999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因与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秋季公开招聘同时进行笔试考试,所以不能同时报考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秋季招聘的职位。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9月27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signup/),注册报名。并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9月28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 9月29日8:30-9月30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8:30-10月13日17:3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技术岗位笔试科目2门,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计算机专业技术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笔试课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技术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技术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25%,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25%,面试占总成绩的50%。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17年兰溪市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18至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3日至1999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因与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秋季公开招聘同时进行笔试考试,所以不能同时报考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秋季招聘的职位。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9月27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signup/),注册报名。并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9月28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 9月29日8:30-9月30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8:30-10月13日17:3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技术岗位笔试科目2门,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计算机专业技术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笔试课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技术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技术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25%,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25%,面试占总成绩的50%。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招聘
人员
资格
单位
笔试
岗位
时间
事业
总成
总成绩
成绩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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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社会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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