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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市拱墅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拱墅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养老服务事业
因工作需要,拱墅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养老服务事业,热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2.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拱墅区文一路28号民政局204室,联系电话:87251791。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在6人以下的,经面试,以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综合素质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在6人(含)以上的,经笔试、面试,以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综合素质成绩占总成绩的20%。
  考察皆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决定递补方案。
  五、其他事项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录用人员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拱墅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拱墅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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