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殡仪馆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宁波市奉化区殡仪馆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
宁波市奉化区殡仪馆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一)岗位名称:殡仪服务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要求与条件:
1、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奉化户籍;
2、因工作岗位性质的特殊性,建议男性求职者应聘;
3、能够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7日~8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联系电话:88975338(陈老师)、88975336(孙老师)。
3、随带资料:应聘人员在上述时间内随带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三份,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岗位填写:招聘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在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面试迟到者、弄虚作假者、主动放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递补规定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它事项
1、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奉化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六、附则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75338(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050。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一)岗位名称:殡仪服务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要求与条件:
1、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奉化户籍;
2、因工作岗位性质的特殊性,建议男性求职者应聘;
3、能够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7日~8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联系电话:88975338(陈老师)、88975336(孙老师)。
3、随带资料:应聘人员在上述时间内随带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三份,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岗位填写:招聘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在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面试迟到者、弄虚作假者、主动放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递补规定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它事项
1、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奉化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六、附则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75338(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050。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人员
招聘
奉化
工作
资格
岗位
宁波
时间
职位
服务
人力
人力资源
公司
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有限
有限公司
条件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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