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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8名雇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8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职责本次招聘雇员主要协助检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8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共8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89年4月21日至1999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8月10日- 8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香山路369号)310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85329632、85329232
  报名所需材料:
  1、《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雇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3、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按《义乌机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雇员招聘报名表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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