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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及人数计划选调安全监察岗位参公人员3名,主要从事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调安全监察岗位参公人员3名,主要从事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二、选调对象
  区内、区外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物理与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等。
  4.有两年及以上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计算工作年限以2017年8月17日为截止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5.报名对象须经现工作单位书面证明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后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18日二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上虞区市民大道1路8号便民中心4楼447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厉女士,0575-82191225,孙女士,0575-82191256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证明;
  (4)工作年限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正面二寸免冠照2张。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因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报名人员,考试方式根据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多少来决定。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体检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性要求,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调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然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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