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州市德清县公开招考22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考计划本次招考工作共计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22名,其中:1、面向社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工作共计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22名,其中:
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17 名;(乾元镇4人,新市镇4人,武康街道5人,阜溪街道4人)
2、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乾元镇1人,新市镇1人,武康街道3人)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社区工作知识。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考条件:①德清县户籍;② 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具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2、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考条件:①德清县户籍;② 高中及以上学历;③持有退伍证或退伍证明;④服役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3、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4、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道)与报考镇(街道)一致的,笔试成绩加3分。
5、退伍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分。
6、退伍军人服役满五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服役满八年的,笔试成绩加3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德清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402室(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249号)。
4、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可自行从德清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zjdqrc.com/)。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退伍证明(必须加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印章)。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由现场审查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设置的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定报考职位职数。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镇(街道)该岗位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其中,面向"退伍军人"定向招考的岗位报名人员数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所核减的职数划入该镇(街道)面向社会招考岗位职数。
招考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考条件的可另选岗位报名。
(三)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
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在德清人才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予以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对经公示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各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经征求德清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80622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附件1: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附件2: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3: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经验证明
2017年7月 18日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工作共计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22名,其中:
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17 名;(乾元镇4人,新市镇4人,武康街道5人,阜溪街道4人)
2、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乾元镇1人,新市镇1人,武康街道3人)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社区工作知识。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考条件:①德清县户籍;② 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具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2、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考条件:①德清县户籍;② 高中及以上学历;③持有退伍证或退伍证明;④服役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3、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4、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道)与报考镇(街道)一致的,笔试成绩加3分。
5、退伍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分。
6、退伍军人服役满五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服役满八年的,笔试成绩加3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德清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402室(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249号)。
4、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可自行从德清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zjdqrc.com/)。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退伍证明(必须加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印章)。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由现场审查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设置的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定报考职位职数。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镇(街道)该岗位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其中,面向"退伍军人"定向招考的岗位报名人员数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所核减的职数划入该镇(街道)面向社会招考岗位职数。
招考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考条件的可另选岗位报名。
(三)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
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在德清人才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予以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对经公示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各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经征求德清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80622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附件1: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附件2: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3:德清县2017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经验证明
2017年7月 18日
工作
社区
人员
笔试
城市
工作者
德清
成绩
德清县
条件
社会
资格
退伍
岗位
考生
街道
军人
退伍军人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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