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9江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江苏人事考试网:865198351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


江苏人事考试网:865198351


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宜兴市户籍或宜兴市生源;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法律类、中文文秘类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编外人员情形的。

(三)有下列回避关系的不予招聘:

1、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父母、配偶、子女担任律师,并在宜兴从事诉讼业务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宜兴市人民检察院713室(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211号)。

4、报名时应携带:(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2019年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2019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2019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面试地点:宜兴市人民检察院721会议室。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出总成绩。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遇有特殊情况,以另行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人民检察院(www.yxjcy.gov.cn)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咨询电话:80830921;监督举报电话:80830168、8798770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