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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岸区招聘30名卫生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市南岸区面向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不属于招聘的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将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招录考试栏目以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在上一招聘现场已经招聘满员的岗位在下一招聘现场不再招聘,招满为止。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指标直至取消招聘,所余指标根据报名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调整至其他岗位使用。

  3.具体报名方法及要求

  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南岸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注: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核

  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各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可采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技能实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达到60分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个性特长。面试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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